在今天舉行的『北京律師暢談奧運法律服務研討會』上,許多律師都表示,北京應出臺相應的法律、法規借以保證國際奧委會會旗、會徽等特定標志的合法使用。
近日來,某些廠家和個人侵權使用國際奧委會會旗、會徽等特定標志的事件時有發生,這些行為嚴重地侵擾了國際奧委會權益,在國際上也產生了負面影響。
針對這一情況,在場的許多律師認為,應加大清理侵權廣告的力度、避免違法使用五環等奧運標志,保證奧運標志的知識產權不受侵害。另有律師表示,作為二00八年奧運會主辦國,我們不能隨隨便便地濫用奧運標識,搭乘奧運會的『車』。
因在國際奧委會考察期間陳述表現突出、受到北京市市長劉淇特別嘉獎的戰寧律師發言說,我們不妨學一下悉尼市,在奧運籌辦及舉辦期間,制定一項臨時性法規,專門防止這種『奧運搭車』的侵權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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